昌宁:开展“下基层、访群众、查问题、保脱贫”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4-12 08:10:14   来源:保山市纪委

“罗才忠户一家4口人,夫妻两人因车祸丧失劳动力,花费医疗费17万元,现负债10万元。乡政府正积极帮助其申请5万元3年免息贷款,3人享有A类低保……”3月22日,昌宁县纪委书记杨君辉深入珠街乡珠街村居上村民小组罗才忠群众家走访,并认真填写走访日志。

为贯彻落实好各级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保障全县2018年如期脱贫摘帽,昌宁县从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县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访群众、查问题、保脱贫”专项行动,严肃纪律、真抓实干、落细落小,真正锤炼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

在目标定位上和工作纪律上,明确“四定四不”。在专项行动中定人、定时、定村、定量,县纪委县监委干部职工每月下基层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人负责走访1至2个村,每次走访群众不少于5户,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分片负责定访全县124个村(社区)。在工作纪律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六大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叫陪同,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走访日志、问题台账等材料报党风政风监督室梳理汇总。

在走访方式上“定访+顺访”灵活运用。在定人、定时、定村、定量的基础上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重点走访贫困村和贫困户,特别是2018年计划脱贫出列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兼顾在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纪律检查、明察暗访、执纪审查、巡察巡访、挂包帮扶、执纪审查等开展其它工作过程中,顺便、顺路走访群众,在落实主责主业中统筹服务群众、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在走访重点上,主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县脱贫摘帽3项目标任务、脱贫出列村达到的10项指标和贫困户退出达到的7项指标,一户一户座谈、一项一项核对,形成明细记录。对群众的诉求、疑惑耐心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提高群众满意度。发现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整改落实的,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后进行交办督办,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分办,并及时跟踪整改落实和线索处置情况。

在查找问题上,重点查找和发现扶贫领域10个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干部涉黑涉恶10类重点问题及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村大操大办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线索排查、举报奖励、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六项机制严肃查处。对举报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具体的和发现的重点问题、典型问题、突出问题,由县纪委县监委直查直办,快查快处快报快曝,绝不姑息迁就。

在保障脱贫上,建立“一年两例会、直查直办、发现问题线索、通报曝光、统筹推进”等六项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两次例会,听取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各乡镇纪委、派驻机构于每月23日前向县纪委报告开展专项行动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欺上瞒下、作风漂浮、欺骗群众的典型案件,脱贫攻坚中的典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等由县纪委县监委直查直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乡镇纪委、村监委和派驻机构作用,多渠道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问题公开曝光。同时,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曾春)